關于畢業生辦理報到證的幾點說明
一、畢業生離校前由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統一辦理就業報到證,畢業離校後由畢業生本人持相關材料到廣西大學生就業服務中心辦理。
二、畢業生辦理報到證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屬檔案、戶口托管在學校,第一次簽發報到證的
1.簽發報到證回生源地人社部門、人才交流機構
畢業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畢業證複印件。
2.簽發報到證到就業單位
畢業生需提供就業證明材料如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接收證明、錄用通知等。
3.簽發報到證到非生源地人才交流機構
畢業生需提供就業證明材料如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接收證明、錄用通知等,并提供 該人才交流機構的接收證明、畢業生本人同意代理的意見。
4.簽發報到證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門
畢業生需提供該人社部門的接收證明。
(二)原已簽發就業報到證到具體就業單位或非生源地人社部門、人才交流機構,現需要改簽就業報到證
1.改簽回生源地人社部門、人才交流機構
畢業生需提供報到證原件(含白聯),以及原派遣單位同意解除協議的證明;原就業報到證簽發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門、人才交流機構的,還需提供該人社部門、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改派證明。
2.改簽就業報到證到新就業單位
畢業生需提供報到證原件(含白聯),以及原派遣單位同意解除協議的證明、新單位接收材料如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接收證明、錄用通知等。原就業報到證簽發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門、人才交流機構的,還需提供該人社部門、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改派證明。
3.改簽報到證到非生源地人才交流機構
畢業生需提供報到證原件(含白聯),以及原派遣單位同意解除協議的證明、新單位接收材料如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接收證明、錄用通知等,并提供該人才交流機構的接收證明、畢業生本人同意代理的意見。原就業報到證簽發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門、人才交流機構的,還需提供該人社部門、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改派證明。
4.簽發報到證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門
畢業生需提供該人社部門的接收證明。原就業報到證簽發到非生源地人社部門、人才交流機構的,還需提供該人社部門、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改派證明。
(三)原來已經簽發就業報到證到生源地人社部門、人才交流中心,現需要改簽報到證到就業單位或非生源地人才交流機構
畢業生需提供報到證原件(含白聯),以及就業證明材料如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接收證明、錄用通知等,如改簽報到證到非生源地人才交流機構,還需提供該人才交流機構的接收證明、畢業生本人同意代理的意見;畢業當年不需要生源地人社部門出具改派證明,跨年度則需要生源地人社部門出具改派證明。
三、辦理就業報到證現場辦結,簽發時間不可追溯或提前,簽發新報到證後,原報到證即可作廢,畢業生須在擇業期2年内辦理就業報到證相關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四、2014年6月25日起,學校介紹信不再是畢業生辦理改派或新簽發報到證的必備材料,除學校弄錯報到證信息、放棄升學等特殊情況外。畢業生如委托他人辦理則需要委托書(廣西畢業生就業網下載)、委托人身份證複印件、受托人身份證複印件。
廣西大學生就業服務中心地址:南甯市教育路3号,聯系電話:0771—5320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