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畢業生檔案管理暫行規定
為了進一步作好我院的就業工作,規範畢業生的檔案管理,避免畢業生檔案因無單位接收而發生丢失,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的若幹問題》的精神,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畢業生的檔案在畢業生離校後兩周内,由院大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組織各系部封裝,根據就業方案并通過機要郵局寄發給用人單位或檔案托管部門,郵寄底單(應在反面注明專業、姓名,以便學院分發)和檔案回執單保留在系裡。各系在畢業生離校前負責告知畢業生在按時報到後三個月後到有關部門查收檔案簽收情況,出現不見或丢失情況及時與系聯系。
第二條 對于已簽就業協議,并且單位負責解決戶口的畢業生,學院将把檔案并随戶口一起遷至單位或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注:行政級别低的單位無人事檔案保管權)。
第三條 對于已簽訂就業聘用函,但因試用期原因尚未簽訂正式就業協議的畢業生,若要求檔案在學院暫時保留一段時間,需畢業生在離校前向學院提出申請(到所在系部領取《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畢業生檔案暫留申請表》),報所在系主管領導同意,并經院大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核準後才能獲取保留資格。畢業生檔案保留時間最長不超過兩年,時間從畢業生畢業當年的7月1日起。兩年内檔案保管為免費。檔案免費保留期間,學院繼續提供與就業相關的服務。
第四條 對于落實了就業單位,但該單位不能提供解決戶口和保留檔案服務的畢業生,畢業時其檔案保存有以下幾種選擇:第一種,由相關人才交流中心實行有償代管,具體服務事項及管理辦法見此機構的有關規定;第二種,寄回畢業生入學前生源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第三種,符合上述“第三條”中特殊情況的畢業生,可按操作步驟申請将保留在學院,時間為兩年。對于主動不就業的畢業生,學院不提供此項服務,其檔案的保存隻有“第一種”、“第二種”兩種選擇。
第五條 獲準暫存的畢業生檔案,應與其檔案保留申請表一起保存在畢業生所在系。所在系要派專人負責,對獲準保留的畢業生檔案進行登記造冊,及時作好檔案保留、寄出的記錄工作以便為調檔、查調時提供依據。
第六條 每年寄發應屆畢業生檔案時,各系要清理往屆畢業生暫存檔案,對已經到期的檔案,要及時以機密要件的形式按畢業生原報到單位寄出,并盡量通知畢業生本人,并作好記錄與檔案回執工作。
第七條 畢業生畢業後兩年内可以改派。改派時,其檔案視具體情況調檔。
第八條 本規定從2012年9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屬于校大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注:人才交流中心可以是學生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也可以是桂林市的人才交流中心、工作單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