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的轉專業工作,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一、成立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的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院轉專業工作。
組 長:張一純
副組長:黃濤、潘小玲
成 員:陳國民、梁歡歡、屈海群、何勇、馬建森、彭璐、楊宗翰
秘 書:陳柏林、陽雪妍
二、工作流程
(一)拟轉入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各專業的學生,請于2024年6月21日17:00前将轉專業申請材料交至探天樓A座215-2辦公室。需要提交的轉專業材料如下:
1.個人的《轉專業申請表》;
2.入學以來的成績單和加權平均學分績(保留小數點1位)。其中,2022級學生提交入學以來前三學期的成績單和加權平均學分績;2023級學生提交入學以來第一學期的成績單和加權平均學分績。成績單與加權平均學分績均要求從教務系統導出。
(二)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對拟轉入本院的學生所提交的轉專業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按各個專業的選拔條件和選拔規則進行考核。
(三)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根據考核結果,經審議後填寫《轉專業學生情況彙總表》(初稿),于2024年6月28日前提交教務處審核。
(四)2024年7月18日前将《轉專業學生情況彙總表》(定稿)報送教務處。
三、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各專業的轉專業實施細則
(一)轉出條件
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各專業的學生,符合學校《學生轉專業管理細則(修訂)》(桂航教〔2023〕49号)第三條之規定的學生,均可申請轉出。符合學校《學生轉專業管理細則(修訂)》(桂航教〔2023〕49号)第四條之規定的學生,均不得申請轉出。
(二)各專業轉入選拔條件及選拔規則
1.轉入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物流管理、财務管理等專業的選拔條件和選拔規則
(1)轉入各年級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物流管理、财務管理等專業的最多可接收人數如下:
轉入專業名稱 |
2022級 |
2023級 |
人力資源管理 |
最多15人 |
最多25人 |
市場營銷 |
最多24人 |
最多25人 |
物流管理 |
最多14人 |
最多19人 |
财務管理 |
最多10人 |
最多20人 |
(2)轉入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物流管理、财務管理等專業的選拔條件
申請轉入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物流管理、财務管理等專業的學生,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①思想品德良好,學習态度端正,入學以來沒有受過警告及以上處分;
②學生入學以來在原專業的學業成績達到以下對應的條件:
轉入專業名稱 |
2022級 |
2023級 |
人力資源管理 |
入學以來在原專業前三學期的加權平均學分績不低于78 |
入學以來在原專業第一學期的加權平均學分績不低于79 |
市場營銷 |
入學以來在原專業前三學期的加權平均學分績不低于76 |
入學以來在原專業第一學期的加權平均學分績不低于78 |
物流管理 |
入學以來在原專業前三學期的加權平均學分績不低于77 |
入學以來在原專業第一學期的加權平均學分績不低于75 |
财務管理 |
入學以來在原專業前三學期的加權平均學分績不低于79 |
入學以來在原專業第一學期的加權平均學分績不低于80 |
(3)轉入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物流管理、财務管理等專業的選拔規則
①申請轉入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物流管理、财務管理等專業的學生,在滿足選拔條件的前提下,根據各個專業對應年級的最多可接收人數,按加權平均學分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
②根據學校《學生轉專業管理細則(修訂)》(桂航教〔2023〕49号)第九條之規定,在加權平均學分績相同的情況下,對休學創業或退役後複學的學生優先錄取。
2.轉入物流工程、工業工程等專業的選拔條件和選拔規則
(1)轉入各年級物流工程、工業工程等專業等的最多可接收人數如下:
轉入專業名稱 |
2022級 |
2023級 |
物流工程 |
最多12人 |
最多16人 |
工業工程 |
最多11人 |
最多11人 |
(2)轉入物流工程、工業工程等專業的選拔條件
申請轉入物流工程、工業工程等專業的學生,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①高考生源類别為理科;
②思想品德良好,學習态度端正,入學以來沒有受過警告及以上處分;
③學生入學以來在原專業的學業成績達到以下對應的條件:
轉入專業名稱 |
2022級 |
2023級 |
物流工程 |
入學以來在原專業前三學期的加權平均學分績不低于74 |
入學以來在原專業第一學期的加權平均學分績不低于78 |
工業工程 |
入學以來在原專業前三學期的加權平均學分績不低于74 |
入學以來在原專業第一學期的加權平均學分績不低于77 |
(3)轉入物流工程、工業工程等專業的選拔規則
①申請轉入物流工程、工業工程等專業的學生,在滿足選拔條件的前提下,根據各個專業對應年級的最多可接收人數,按加權平均學分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
②根據學校《學生轉專業管理細則(修訂)》(桂航教〔2023〕49号)第九條之規定,在加權平均學分績相同的情況下,對休學創業或退役後複學的學生優先錄取。
三、其他
(一)各專業選拔條件中的加權平均學分績,由計算對應年級專業的全專業學生的平均加權平均學分績得出。
(二)未盡事宜,請聯系陳老師(電話:159 7733 7540,地址:南校區探天樓A座215-2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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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