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評選細則
桂航學【2018】51 号
為激勵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院系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07〕27号)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評選細則。
一、評選範圍
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用于獎勵我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在校學生。
二、評選名額和資助标準
1、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的推薦名額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的推薦名額由自治區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下達,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再根據各學院學生人數比例将名額分配到各學院。
2、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的獎金标準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的獎勵标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無違紀違規現象,未受過學校違紀處分;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堅持鍛煉身體,達到國家體育鍛煉合格标準;
5、學習成績優秀(無補考、重修)或者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成績優秀,無不及格現象;
6、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簡樸。
四、評選程序
1、在規定時間内,學生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遞交《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2、各學院對申請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和初步評審,确定建議名單後要向本學院師生公示5個工作日。在廣泛征求意見後,将初評名單和有關材料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各學院上報的有關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的申請材料和初評名單進行彙總評審後,在全院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全院師生的監督,然後報學校領導審核;
4、學校在規定時間内将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的最終審定名單及有關材料報自治區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五、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管理
1、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的評選工作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的關懷,各學院負責組織實施時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嚴格依照評審條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2、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主要用于改善學生本人的學習和生活條件,在評選過程中嚴禁不正之風,杜絕弄虛作假行為,如發現獲獎學生有宴請、抽煙酗酒或購買高檔消費品等鋪張浪費行為的,撤消榮譽并給予當事人紀律處分;
3、獲得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的同學,必須參加學校或本學院組織的公益活動,無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六、本細則自2018年9月1日起執行。
七、本細則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